关于召开扬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
第四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禁毒大队):
为进一步推动协会建设,根据扬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章程要求,现决定召开扬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第三次理事会。
一、会议时间
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
扬州市会议中心2号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禁毒大队)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民警,扬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理事(详见附件1)。
四、会议要求
(一)协会各理事由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禁毒大队)负责通知。
(二)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0月28日前报支队。
(三)请协会秘书处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联系人:杨晨,联系电话:87031589,短号: 578252。
扬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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