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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购买手续
发表日期:2014年10月24日   阅读:1895次   信息来源:扬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

 1、剧毒化学品:
  *凭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局签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均为原件、一式三联);
  *部队系统凭各总部、军兵种、各大军区、国防科工委、军科院、军政大学等军级以上单位政治部、保卫部的介绍信;
  *购买经办人的身份证(必须与购买凭证中的姓名相同)(原件和复印件);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原件)。
  向销售员说明购买用途。


  2、易制毒化学品:
  *双方签订有效的《购销合同》(原件,加盖公章);
  *第一类 凭所在地省市级以上公安局禁毒办公室签发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原件)和《购销合同》;
  *第二、三类凭所在地市县级以上公安局禁毒办公室签发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原件)和《购销合同》;
  *购买经办人的身份证(必须与购买凭证中的姓名相同)(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均为原件,跨省市运输需要)。
  3、爆炸化学品:
  *凭《爆炸物品采购证》(原件);
  *《爆炸物品运输证》(原件);
  *购买经办人的身份证(必须与购买凭证中的姓名相同)(原件和复印件)。
  4、强腐蚀化学品:
  *凭单位介绍信(详细注明购买经办人、购买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所购商品明细,加盖公章,原件);
  *购买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监控化学品(监控2)
  *凭市级以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开具的购买许可证(原件);
  *购买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易制爆化学品
  *凭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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