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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问题必须“一棒子打死” 重罚之下有安全
发表日期:2014年3月11日   阅读:767次   信息来源: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北京3月10日电(袁瑞) “黑窝点”、“致癌”、“毒大米”、“死猪肉”……过去一年,这些熟悉的字眼是否充斥耳边,不断考验你的承受力,挑战你的极限?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冯云乔的一话可谓大快人心。冯云乔建议:以法律零容忍态度,对涉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重罚严打,罚得违法者倾家荡产,还要给予刑事处罚,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3月10日,360新闻搜索提供数据显示,在“两会语录热搜榜”榜单中,冯云乔的这句话居热搜前十。虽然只是提案,但如此严厉的态度还是让人对食品安全萌生新的希望。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这其中既有监管问题,也因为企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人说,不是有《食品安全法》吗?但事实是,《食品安全法》可执行性差,对违法后的后果不够明晰。正是违法成本低、震慑力不足导致企业屡屡冒险。

    在此之前,关于食品违法犯罪重罚的呼声一直存在。只要罚款不“伤筋动骨”,就给了违法企业生存空间,使得违法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中国人常说,什么事不能“一棒子打死”,但食品药品安全恰恰相反,只有“一棒子打死”,才能形成强大震慑。

    食品安全,是全球性难题。目前,美、德、法、英等国都采用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性赔偿。美国曾对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进行重罚至关门歇业,商家厂家因此不敢为小利冒险。德国也有不少对违法者判刑或对肇事者进行高额罚款,让其破产的例子。英国更有因为一道菜品出问题餐馆被罚倒闭的先例。

    重罚,有时或许是可以治愈很多疾病的“良药”,不止在食品安全,交通违规或其他违法犯罪同样适用。正所谓:重罚之下,必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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