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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营养液”内藏玄机 四人非法提炼麻黄碱获刑
发表日期:2014年2月17日   阅读:886次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据法制日报报道 打着生产植物营养液的幌子,陈某、杨某、凌某、冯某四人非法从麻黄草中非法提炼麻黄碱获利。重庆市黔江区法院近日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二年不等刑期,并处壹万元到贰万元不等罚金。

  2012年4月左右,被告人陈某、杨某、谢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投资在黔江区某镇建厂,对外称生产“植物营养液”,从麻黄草中提取麻黄水,进而提炼出麻黄碱以销售,由陈某等人共同出资,杨某以担保赊欠的材料款的方式入股,谢某负责提供技术指导、销售麻黄碱,陈某负责工厂财物管理及从麻黄水中提炼麻黄碱、杨某负责后勤保障。随后于2012年6月左右开始生产提取麻黄水,2012年7月,为了存放、切割麻黄草及将麻黄水进一步提炼出麻黄碱,由杨某负责分别租用了位于黔江区某街道钟某、粟某家的房屋作为存储、加工场地。

  2012年8月18日左右,某镇提炼麻黄水的工厂因失火被烧后停止生产近两个月。经陈某、杨某、冯某和谢某对工厂进行修整, 2012年11月中旬工厂恢复生产,重新生产提炼麻黄碱。期间,四人共计购买麻黄草3次,其中凌某联系购买1次,约15.64吨左右;将生产出来的麻黄碱夹杂在茶叶中由杨某负责寄运到成都共计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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